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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工资总额包括哪些内容
工资总额不论是否计入成本,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均要计算在工资总额中。
工资总额不论是否计入成本,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均要计算在工资总额中。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或代缴的房费、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等,但不包括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以及单位为个人缴纳的公积金、养老金、医疗费等。
1.基本工资也可称为标准工资、合同工资、谈判工资。
企业计时、计件工资、给个人确定的底薪可视为基本工资。
事业单位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机关单位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均为基本工资。
2.绩效工资也可称为奖金、效益工资、业绩工资。
指根据单位利润增长和工作业绩定期支付给职工的奖金或一次性发放的奖金;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
具体包括:值加班工资、绩效奖金(如年度、季度、月度等)、全勤奖、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和其他名目的奖金;以及某工作事项完成后的提成工资、年底双薪等。
指为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的津贴,以及为保证其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而支付的物价补贴。
具体包括:补偿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及岗位性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地区津贴和其他津贴;如过节费、通讯补贴、交通补贴、不休假补贴、无食堂补贴、单位发的可自行支配的住房补贴以及上的各种商业性保险,机关单位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津贴等。
红色性格最看重的是这个人的团队合作能力以及与人沟通的能力。
倘若这个人在与人沟通和打交道上都做得不错,那么红色性格会倾向于挽留。
这是因为,红色性格担心如果这个人走了,会破坏目前团队的稳定结构,新入职的员工融入团队会造成更高的成本。
当然红色性格更担心的是,如果这个人的人际关系很好,如果他走了,会不会带走企业的其他员工呢?
相反,如果这个人的人际关系很差,红色性格更倾向于不留。
第一种,红色性格老板感到被威胁,自己情绪化了。那么红色性格会趋向于妥协。
如果红色性格老板没感到被威胁,只是在提出自己的请求,态度很好。那么红色性格为了稳定目前的团队,会答应他的要求,将他留下。
蓝色性格老板看重的是这个员工是否是一个合格、不违反违章制度的员工。
蓝色性格做老板,对于企业的规章和制度是非常看重的,他们认为完善规章制度既可以稳固企业的正常发展,又有利于人才的发展。
如果一个人,经常迟到早退,不按照要求来,故意违反规定,那么这个人是没有前途的。
当然蓝色性格对于制度的理解,不仅仅停留在本企业的内部,还包括社会规则上。
在蓝色性格老板心中,一个合格的员工就是一个完全约束自己的行为的人。这种约束不仅仅体现在工作中,在生活中也是如此。
蓝色性格做老板,对自己的薪酬制度一般都是很满意的。
所以蓝色性格会拒绝要求,让她另谋高就。但是回头,蓝色性格还是会反思自己的薪酬制度是否有调整的必要,从而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
黄色性格最看重的是员工的个人能力,一个个人能力突出的人才算是一个优秀的员工。
黄色性格之所以会有这种观点是因为黄色性格自己本身就很擅长单打独斗。他们善于在没有机会的地方寻找机会,在没有条件的地方创造条件。
一个能够仅仅靠自己就打出一片天地的人,黄色性格的老板是欣赏的。那种像算盘拨一下动一下的人,是合格的员工但远远谈不上优秀。
黄色性格会感觉到有人逼迫自己做出一个决定。黄色性格不会妥协与这个决定,但也不会拒绝。
因为在黄色性格眼中,业绩能力突出也是一个很不错的优点。
那么黄色性格会提出一个高于竞争公司待遇的奖金,只要有人能够完成目标,那么这个奖金就归他了。
这样即跳出了设定的二选一的.困境,又能重新夺回主动权。
绿色性格眼中最优秀的人才,就是能够在他身边帮他出主意和解决问题的人。
这个人或许不是公司业绩做得最好的,不是人缘最好的,不是效率最高的,不是最遵守规章制度的……
只要他能够及时地出现在绿色性格身边,帮他解决困难,绿色性格就会给他一个大大的红花,然后称他一声及时雨。
这是由于绿色性格天性中不喜欢做决定,不喜欢处理人际矛盾,也对收入没有过高的要求所决定的。
员工在公司业绩做得不错,而且别的公司要挖他,倘若公司不给他加薪,他就要跳槽。不同性格的老板,处理的手法不太一样。
如果目前单位的效益还不错,那么绿色性格会答应,并希望他对此事保持低调。
如果效益不好,绿色性格会很为难地告诉对方自己无能为力,反过来会求你来帮助自己。
如果你对员工拿跳槽要加薪,你该怎么办呢,这两点:
第一,自己要避免情绪化做出任何决定。留出足够的时间让自己冷静下来,再来考虑。
第二,马云曾经总结员工离职的原因有两条:
所以挽留员工的方法,不一定全部要靠钱来解决。从员工的心理上着手,可能更加重要。
1、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那么包括哪些内容,怎样计算工资总额?下面我就为大家解开年度工资总额计算方法,希望能帮到你。
2、一、计时工资。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支付给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以及支付给运动员的体育津贴等。
3、二、计件工资。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以及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4、三、奖金。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等。
5、四、津贴和补贴。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6、五、加班加点工资。指按《劳动法》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
7、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根据国家和单位的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计件)工资标准或计时(计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以及附加工资、保留工资等。
8、(一)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发明创造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
9、(二)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
10、(三)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11、(五)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12、(六)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13、(七)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职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
14、(八)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15、(九)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
16、(十)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
17、(十一)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或管理费;
18、(十二)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
19、(十三)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20、工资总额基数计算按统计局的口径执行。
21、工资总额基数=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缴存比例。
22、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职工本人年工资总额÷12个月(不满12个月的应按实际发放工资月份)。
23、《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4、国家统计局政法司(一九八九年九月三十日国务院批准一九九○年一月一日国家统计局令第一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统一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保证国家对工资进行统一的统计核算和会计核算,有利于编制、检查计划和进行工资管理以及正确地反映职工的工资收入,制定本规定。
25、第二条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各种合营单位,各级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在计划、统计、会计上有关工资总额范围的计算,均应遵守本规定。
26、第三条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27、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28、第二章工资总额的组成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29、第五条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
30、(一)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
31、(二)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
32、(三)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
33、第六条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
34、(一)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35、(二)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36、(三)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37、第七条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
38、第八条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39、(一)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40、(二)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41、第九条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
42、第十条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
43、(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44、第三章工资总额不包括的项目第十一条下列各项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
45、(一)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发明创造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
46、(二)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
47、(三)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48、(五)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49、(六)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50、(七)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职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
51、(八)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52、(九)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
53、(十)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
54、(十一)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或管理费;
55、(十二)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
56、(十三)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57、第十二条前条所列各项按照国家规定另行统计。
58、第四章附则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私营单位、华侨及港、澳、台工商业者经营单位和外商经营单位有关工资总额范围的计算,参照本规定执行。
59、第十四条本规定由国家统计局负责解释。
60、第十五条各地区、各部门可依据本规定制定有关工资总额组成的具体范围的规定。
61、第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务院一九五五年五月二十一日批准颁发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1、职工工资总额包括下列组成部分:计时或者计件的工资;单位发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的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职工的工资总额就是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2、《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3、第五条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
4、(一)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二)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三)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四)运员体育津贴。
5、第六条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一)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二)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三)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6、第七条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一)生产奖;(二)节约奖;(三)劳动竞赛奖;(四)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五)其他奖金。
7、第八条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8、(一)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二)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9、【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